【領地戰位置】:軍團→領地戰

【領地戰開放條件】:軍團等級≥10

【領地戰簡介】

  1. 軍團長或副團長依不同模式,向對應等級的隨機據點發起宣戰,宣戰時的所有成員都可參與本次戰爭。
    ※ 宣戰時,入團不足3天的成員無法獲得領地戰的最終獎勵。
  2. 宣戰方在戰爭結束5天后,才能繼續發動宣戰。
  3. 向空城據點宣戰後,進入臨時佔領狀態,若在24小時內無人挑戰,則無需戰爭,直接佔領據點。
  4. 對非空城據點宣戰後,對戰雙方進入到72小時的備戰期,可繼續對領地進行營寨的建造、駐防安排以及計謀的研究。
  5. 戰爭開始後,雙方分別在48小時內進入到敵方領地,利用每人有限的2次戰鬥機會,分西、南、東戰線,進攻敵方建築的駐防成員,進而摧毀敵方建築。
  6. 駐防在越關鍵的建築,提供給領地的血量越高。
  7. 根據戰鬥評價1、2、3、4旗,分別扣除目前駐防者20%、50%、70%、100%的血量。
  8. 領地剩餘總血量為勝負判斷條件,血量高者勝;若一致,則迎戰方勝利。
  9. 每人的兩場戰鬥中,同名的武將僅可上陣1次,但不會進入療傷。
  10. 戰鬥不消耗士兵、盟軍及錦囊,不產生資源及戰功變動,並根據戰鬥評價0、1、2、3、4旗,分別獲得對應數量的戰鬥獎勵。